有四個月沒寫過文章了,有女朋友以後果然都荒廢掉了QQ

 

        來寫一下這一年多以來的使用心得好了,一開始會參與活動應該是參加了艾瑪舉辦的板聚活動,然後認識了阿KEN、小隆、艾芊、小姿、小車.....後續的瘋狂跟團也繼續認識很多鄉民(大社幫的各位以及其他漆彈團、吃飯、唱歌、看電影的鄉民)

在這邊認識了一堆有共同嗜好的人,也不至於放假都只能待在家無處去,人生第一間房子也是跟鄉民買的,現在的女朋友也算間接跟這邊有關連吧XD

 

        常常出去跟團當然也偶爾會聽到一些八卦之類的事,一開始大家最常問的,應該是艾瑪是不是結婚了,這個真的是很怪的問題,艾瑪應該比我小才對,而且她也沒有結婚啊,正妹一枚QQ。不過後來大家都改問另一件事了,傳聞有人搞一夜情,用一夜情好像怪怪的,應該是兩天約了六七個男生出去休息(所以用一夜情好像也很奇怪),好像是喝醉以後自己跟別人透露出來的,這件事也不知道怎麼搞的,就這樣開始流傳,那時候剛好處理完學妹的事,善意的提醒她要注意安全,結果得到的回覆讓我傻住....她覺得夾娃娃沒有怎樣,中了就夾掉就好了,她又不是沒夾過......當事人自己都這麼開放了,還有什麼好說的,不管傳言是真是假都無所謂吧,頂多只能視為那是她個人特殊嗜好或者需求比較大這樣子吧.....

        後來這件事好像在別的地方吵開,接著有個自稱是她交往數年的男友出來幫她講話,這個我就覺得納悶了,之前聽說是單身狀態,還請人介紹男生給她認識,也跟著參加聯誼性質的活動,然後突然跳一個交往數年的男友出來....只能說....網路世界真的是無奇不有啊,究竟是誰的話有問題勒?    懶的研究這種八卦了XD

 

        之前也幫人寫過一篇文章,要大家注意某個鄉民,出去玩會對女性毛手毛腳,所以要大家注意,睡前我把這篇文章張貼後就去睡了,沒想到醒來也是一陣熱烈討論啊....有人直接回覆文章說她已經遭到那個人的強暴,接著大家開始對他人肉搜索,姓名、住址、照片...等資料開始被找出來(也可以說這些資料一開始就不小心流出去了吧....)過沒多久事情就鬧到警察局去了,隔天的報紙也刊登了這個消息,可是寫出了受害者的 ID ,該報紙的討論區被一片撻伐聲淹沒,正當大家鬧的沸沸騰騰的時候,受害者突然發文說要原諒對方,事情就這樣在一片錯愕聲中落幕了,原本被騷擾跟被強暴的受害者已經多達十人了,因為事情急轉變化,瞬間又全部退縮了。

 

所以說網路是一個很便利的工具,不過也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才好~~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VIPER-E 的頭像
    VIPER-E

    VIPER-E的部落格

    VIPER-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